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新公司法下合规履职”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4-07-09 22:06 来源: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为推动新修订的《公司法》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近日,省环保集团环资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下合规履职”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蔡丹律师主讲。培训中讲解了新《公司法》从强调股东权和股东/实控人责任的股东会中心主义向强调董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明确了股东的足额出资、资本维持及公司独立性维持的义务,以及董事资本维持、资格维持、忠实勤勉、合规、证明义务。课程中引用了大量司法判例,对履职要点及风险事项进行深入解读。同时,从规范选任资格、参会发表意见、完善会议记录和提案资料、跟踪落实决议事项、决策后评估、督促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给出了合规履职的建议。
培训对参会人员提出三项履职要求:一是学法用法,公司部分中层人员担任分公司负责人,更应关注与公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了解政策变化,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管理工作中;二是合规履责,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作为的同时,应坚守底线和红线,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自觉提高风险意识,《公司法》对国企董监高规定了民事责任,《刑法》对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也设有相应罪名及刑罚,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意识及风险应对能力。
本次培训对公司全面准确适用新《公司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意义。参会人员表示,通过🔴参加本次培训,对《公司法》的修改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也为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找到了解决方向,受益匪浅。今后,环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行业政策法规调整,结合内外部专家资源,持续开展法治合规培训,营造浓厚的法治合规氛围。